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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晨程,杭州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曹晨程,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第三条: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
3、工程资料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6、各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全部通过。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
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电梯验收合格文件
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合格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