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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建企组建劳务分包企业是多赢之举 劳务分包费税率是多少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25日 来源: 杭州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lsjzgcls.cn/

 曹晨程,杭州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曹晨程,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大型建企组建劳务分包企业是多赢之举

  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发布后,中铁大桥局集团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劳务资源,进行了以职工为主体,以产权为纽带,以做精做专工程劳务为方向,组建劳务分包企业的实践。目前,已经注册成立了南京大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五家劳务分包企业,更多的劳务分包企业还将陆续组建。


  以职工为主体组建劳务分包企业,是构筑高效、有序建筑业企业结构的需要,是总承包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智力、管理密集型企业转变的需要,是完善项目法施工,解决规模扩张矛盾的需要,是促进非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现实需要,是能人创企业、百姓创家业的有效之举。


  定位模糊:劳务作业层混乱成企业质量安全隐患


  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经营规模的扩张,大型建筑企业大多不再直接承担工程劳务作业,作业层职工部分处于非在岗状态,部分转为项目管理人员,只有极少部分仍然留在作业层,大量的劳务作业转而依靠外部各种形式的劳务队伍承担。但是多数企业的作业层人员并未真正实现有效分流,管理层人员也越来越多,管理层与作业层混杂,导致项目管理层次多,企业市场定位模糊,无法实现战略转型,影响总承包、专业承包功能的有效发挥。而且整体上企业仍是劳动密集型,人员负担重,效益与产值增长相比滞后。2006年6月末中铁大桥局集团在册职工17585人,其中非在岗职工5862人,1至6月累计支付生活费2358万元。


  在大型建筑企业内部作业层独立发展能力逐步丧失时,很多;包工头+零散农民工;形式的劳务分包队伍直接或间接地进入建筑领域。他们大多组织松散,没有经过正规培训,缺乏专业技能,不熟悉施工规范,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效益难以确保,有的企业信誉也随之受损。农民工的素质也难以提高,各项权益缺乏保障,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有的农民工甚至刚进入工地便发生安全事故。


  积极探索:构筑互相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


  如何构筑以少量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一定数量专业承包企业为依托,众多数量劳务分包企业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综合型与专业型企业互相依存、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如何加速大型建筑企业的转型步伐,切实解决企业规模扩张带来的矛盾,有效减轻人员负担


  值得积极探索的办法是精简企业管理层、项目管理层人员,将管理层的富余人员和作业层人员有组织地实施分离,组建为独立的劳务分包企业,促使其市场化和社会化,成为规模适中、经营灵活的法人实体,成为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战略合作联盟。如此,大型建筑企业才能逐步拓展企业功能,完善项目管理体制,实施扁平化管理,发展成为具有工程咨询、设计、采购、施工管理、试车考核等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能力的综合型工程公司,才能实现战略转型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才能真正成为引领建筑业发展潮流的龙头。


  以职工为主体组建劳务分包企业也是实现企业兴旺、员工富余和充分就业的三赢举措。大型建筑企业可以将部分下岗甚至内退职工组织到劳务分包企业中,解决他们的再就业问题。这也为具有一定管理、技术水平和组织能力的职工提供难得的创业机会。如果他们能够把握机遇,成为劳务分包企业的经营者和骨干,必能构筑个人发展的新平台。中铁大桥局集团六公司曾对9个项目部的234人进行了书面调查。调查显示,69%%的职工认为劳务分包企业早组建早受益,41%的职工表示愿意进入劳务分包企业。只要政策到位,引导得当,以职工为主体组建劳务分包企业的改革就一定能得到大多数职工的支持。


  试点操作:以职工为主体组建劳务分包企业


  在试点操作中,中铁大桥局集团逐步确立了组建劳务分包企业的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必须注册。如果劳务分包企业不注册,而实行内部模拟法人运作,企业产权模糊,投资者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难以明晰,就会回到原来工程队体制的老路上去。二是员工持大股,企业适当参股。员工持大股能够更有效地统一责、权、利。当然,并不强迫人人入股。同时,企业最好在劳务分包企业中持股一定比例。如谷城天路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中铁大桥局集团六公司作为法人股东出资12万元。这种股权安排能使企业对其具有相对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保证监控的及时、有力和有效。三是市场化运作。劳务分包企业严格按市场规则和经济合同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四是持续发展。通过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营运监管,确保劳务分包企业持续发展。






劳务分包费税率是多少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关于税率的东西你又了解多少呢是否有听过劳务分包费税率呢估计很多人都不清楚这一点了吧,那么接下来,为您带来了关于劳务分包费税率是多少的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劳务分包的税率是多少


  我国法偉规定,承建单位应交营业税59%,个税19%。但是具体地方由于经济水平不同,要交纳的税率可能也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二、劳务分包的形式有哪些


  1、自带芳务承包


  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在该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


  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2、零散的劳务分包


  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在该形式中,承包人的法偉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


  理由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推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承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属临时性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均不能承担。


  3、建制的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在该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


  三、劳务分包费税率是多少


  1、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劳务分包方在不同分包模式下,可以选择的税率均有不同。具体为:


  劳务分包方选择清包工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


  含甲供的劳务分包模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其征收率为3%;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其增值税税率为11%。


  除清包工及含甲供工程以外的劳务分包,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


  劳务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营改增;后其征收率统一为3%。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营改增;后劳务派遣服务的税率分为: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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