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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对价值贬损的的范围有哪些?做司法鉴定需什么材料?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10日 来源: 杭州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lsjzgcls.cn/

 曹晨程,杭州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曹晨程,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司法鉴定对价值贬损的的范围有哪些?



一、司法鉴定对价值贬损的的范围有哪些


司法鉴定对价值贬损的的主要范围有对诉讼案件或者事故对财产造成的附加损失的认定、赔偿的相关标准界定等等。据了解,目前在整个保险行业,还都没有把贬值费纳入第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因此当前的车辆贬值,也只能向肇事者提出。据相关人员介绍,在保险行业,能投保的东西都是可以用经济价值来衡量的。但目前来讲,车辆贬值费的问题是标准很模糊,各地评估的差异也很大,受损车辆具体贬值多少钱等,都没有量化。


二、司法解释


当前法院如何来确定贬值费用也是一个难题,要具体确定贬值了多少,目前应该说是还没有明确标准,当前对于二手车贬值的评估,只能依靠评估师的经验来判断。


如果只是一般的擦挂,修复后不会影响车辆的性能,则不会有太大的贬值。但如果是发动机大修,或修复时有大量敲打,甚至发生轿厢变形等重大损伤,虽经修理但实际上是很难恢复到原装车的性能,而且还会影响到车的使用寿命等,因此车辆贬值自然在所难免。其实,不论事故大小,贬值都是客观存在的。


对于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的贬值损失应否予以支持,法律界人士存在不同观点。支持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观点认为: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估价显然比原先无事故的车辆要低,这一价值的差额应该属于民法的损失范畴,受害人的权益应该得到救济。由于车辆贬值损失只是评估所得,并没有实际体现,所以又有观点主张只有在车辆发生交易后,车辆贬值损失才能反映出来,那么受害车主只能在交易后实际发生车辆减值损失时才能提出赔偿主张。 反对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观点认为:车辆贬值损失究其实质属于交易贬值的损失,在车辆没有交易的前提下,主张对其进行赔偿,缺乏事实依据。陈法官认为,侵权法上的救济,永远都弥补不了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让受害人回到侵权行为发生前的状况,只是理论上的一种理想状态。退一步讲,在交通事故频发、肇事方普遍缺乏应有赔偿能力的现状下,即便法院判决支持这种主张,也会加大执行的难度。


如果事故案件造成的财产损失不是直接性的,而是还存在一定的延续性,如造成财产损失后还有可以对财产本身的价值产生的一定的损失或者贬值等等,司法鉴定上对价值贬损的认定很难做到绝对的准确,只能在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对贬损做到尽量的合理的认定,以避免更大的损失和赔偿行为。






做司法鉴定需什么材料?



一、做司法鉴定需什么材料


司法鉴定申办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司法鉴定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三、司法将顶材料由谁提供:


鉴定的材料分检材和样本,检材就是需要被鉴定的材料,刑事诉讼司法鉴定中需要鉴定的材料一般由侦查人员在现场勘察中发现提取获得,或者由侦查人员负责收取;民事诉讼中鉴定材料一般由当事人提供,也就是争议所在。拿笔迹鉴定来举例子,需要鉴定的笔迹就是犯罪现场发现的笔迹,或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笔迹比如借条上的字;样本则分实验样本和自由样本,实验样本就是叫被鉴定的人现场书写材料供鉴定;自由样本由办案人员收集,或通过法院委托被鉴定人所在单位协助收集。


四、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司法鉴定其实涉及到了很多方面,包括对人身伤害情况的鉴定、痕迹方面的鉴定等等,然而在不同情况下鉴定,那么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同,对应的收费其实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而申请司法鉴定之后,开庭过程中也是可以申请鉴定人作为专家出庭作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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